工作经历
2002年-2003年在超市工作,任职储备干部、助理职务,负责文具、玩具商品陈列及员工排班、协调供货商事务、下订单及确认到货情况等事务; 2004年-2005年在永泰县人民法院工作,任临时书记员,负责立案手续办理、做笔录、整理装钉案卷、文书打印等工作; 2006年-2009年在超市工作,任助理、资深助理职务,先后负责粮油、烟酒饮料陈列及员工排班、协调供货商事务、谈判促销及陈列费用等相关一切事务; 2010年-2021年在工地任出纳、财务工作,负责工地资金往来、工资表、税务相关工作、后勤保障工作、协调项目部往来事务等。